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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设备大修考核奖励管理规定

来源:admin  日期:2017-04-27

 年度设备大修考核奖励管理规定

 

为提高公司设备大修的工作积极性,最大限度地提高设备维修工作效率,确保生产系统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充分发挥维修员工的工作自觉性和创造性,从而更好地服务于生产系统需要,经公司研究决定,自董事长基金中拿出部分资金对本次大修车间及负责人进行奖励,具体考核暂行规定如下:

适用范围:公司设备大修车间及相关部门人员

考核内容:

一、主要目标:

1、期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包括设备、人员人身伤害);

2、期间未发生偷盗事件;

3、按进度完成大修工作;

主要目标为否决项,出现任何一项,取消所有以下奖励。

二、考核内容

1、劳动纪律:设备维修人员日常工作纪律是保证设备维修工作的基本保障要件之一,作为主要的考核同容。

2、设备维组人员的服从性和自觉性、主观能动性。

各车间检修相关人员须具有高度的服从性、自觉性、主观能动性,以生产所需为已任,一切服从于生产的需要。

3、设备维修的工作效果

设备维修人员的工作效果关系到生产系统是否能够正常运转的关键性之一,因此,将此项工作效果作为设备维修组人员的考核奖励内容之一。

4、现场管理水平:是否严格执行工完料净场地清的标准。

三、考核依据:

1、劳动纪律以劳动监查小组及综合检查、车间考勤记录为准。本条以综合办和车间共同考核。

2大修工作任务及进度按制定的任务清单及进度表考核。本条以生产调度中心、设备科考核材料为准。

3、工作效果以设备科与生产调度中心、车间联合验收结论考核(包括设备是否完成修理、推诿等待外委厂家来人维修,自已不积极想方设法处置设备故障、设备维修质量的再投诉,对设备维修组人员的工作态度投诉等作为设备维修工作效果的考核依据)。

4、检修人员以车间所辖管理范围内每一个设备维修人员每日工作情况记录作为设备维修组人员对待工作服从性、自觉性、主观能动性考核记录为依据。

四、考核标准:

分管副总、车间、设备科主要负责人:1000

检修主任及车间副主任:800

车间员工:200/

安全奖:未发生安全生产等事故,本月安全奖翻翻。

1、劳动纪律:

按照本次大修工作进度时间安排作为本次工作纪律的考核基数。若出现缺勤时,当出勤率低于80%(病事假视为缺勤,) 取消当月奖励。

大修期间出现旷工者(含半天),取消当月奖励。

大修期间出现迟到、早退等违反劳动纪律现象者,每出现一次扣发奖励的30%,超过三次者,取消奖励。

车间负责人每出现一次车间人员违纪现象,扣奖励的10%

2、服从性和自觉性、主观能动性:由车间考核,出现一次扣50%,出现2次取消奖励。出现以任何借口拒绝设备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含加班安排),取消奖励。

3、工作效果:

维修后不清理现场的,每次扣发本次奖励的30%,三次以上者取消奖励。维修中浪费材料,没有节约意识的,每次扣发奖励的50%,二次以上者取消奖励。因工作不认真、缺乏责任心,所导致出现维修质量事故,影响进度8小时以上者,取消本次奖励。工作中不能团结协作、积极配合,对出现的问题相互推卸责任,并造成影响进度8小时以上者,取消相互推卸责任的双方当事人本次奖励。

4、在保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凡提前完成检修任务联运试机成功并连续稳定运行72小时的,按提前时间以班为单位进行奖励,每提前一个班(8小时),增加奖励20%

5、若在设备大修工作中有突出表现者,将另行给予奖励。

五、考核纪律

若在考核中出现弄虚作假现象者,取消所有奖励并另处罚300元。

本考核管理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细则的解释权归公司综合办。